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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商·学四史】第23期--根据地的土地革命和各方面建设


跟着四川商会学“四史”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扎实推进“四史”学习教育,黑龙江省四川商会启动“川商·学四史”线上宣讲活动,在黑龙江省四川商会网站(hljscsh.com)、公众号及会员群等媒体平台同步推出学习内容,请各位党员和所有会员及时学习领会。文重温百年记忆,用故事回首百年征程让我们一起,在中国共产党“四史”学习教育中汲取奋进力量!

中共黑龙江省四川商会支部委员会

中共黑龙江省四川商会流动党员服务站



      土地革命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内容之一,也是党践行初心和使命的具体体现。党领导广大农民 “打土豪、分田地 ”,就是要让广大农民翻身得解放,就是为人民根本利益而斗争。随着红军和农村革命根据地的建立和发展,土地革命广泛地开展起来。在赣南、闽西根据地,毛泽东提出一系列深入进行土地革命的政策和原则。1929 年4 月,他主持制定兴国县《土地法》,将井冈山《土地法》规定的 “没收一切土地 ” 改为  “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 ”。7 月,在他的指导下,闽西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中作出 “自耕农的田地不没收 ”“抽多补少 ”的原则规定, 使闽西 300 多里的地区分了田,60 多万贫苦农民得到了土地。1930 年 2 月,在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的原则指导下,兴国等 6 县全境和永丰等县部分地区全面开展分田运动。1931 年 2 月,毛泽东又修改井冈山《土地法》中关于农民只有土地使用权、禁止土地买卖的规定,肯定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与此同时,在赣东北、湘鄂西、鄂豫皖、湘鄂赣、广西右江、广东琼崖等革命根据地,土地革命也轰轰烈烈开展起来。政治、经济上的翻身,使广大农民迅速分清了国共两党和两个政权的优劣,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革命积极性。他们拥护土地革命、拥护共产党,纷纷参加红军,投身反 “围剿 ”斗争和支援前线、慰劳红军,形成了鱼水相依、血肉相连的党群关系、军民关系。在各根据地和红军不断发展的形势下,1931 年 11 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选举产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宣布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毛泽东当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和中央执行委员会人民委员会主席。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大礼堂旧址

      党的自身建设也得到加强,党员队伍不断扩大,各级党组织得到健全,培育了艰苦奋斗、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铸就了以坚定信念、求真务实、一心为民、清正廉洁、艰苦奋斗、争创一流、无私奉献等为主要内涵的苏区精神。“苏区干部好作风,自带干粮去办公。日穿草鞋干革命,夜走山路访贫农。”这首民歌在苏区广为传唱, 流传至今,正是苏区精神的真实写照。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村革命根据地生机勃勃的景象,同国民党统治区民不聊生的悲惨景象形成鲜明对照,使陷于苦难深渊的中国人民看到了光明和希望。  

(来源:腾格里新闻;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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